本次修订将标题由《证券公司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项评价办法(试行)》调整为《证券公司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项评价办法》,由试行转为正式实施,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突出功能发挥导向。在现有指标基础上增设“服务居民财富管理”,完善“服务居民养老”指标,更好服务投资者资产管理需求。二是优化细化现有指标统计口径。包括在债券融资指标统计中增加管理资产证券化产品(ABS),在股权融资指标统计中增加境内科技型企业赴境外上市和融资项目等,引导提高服务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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